引进人才安家费的发放对象是谁?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18
引进人才安家费的发放对象是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新进校教师,不包括实行年薪制(百人计划人员除外)和本市调入的教师。学历、职务级别以进校时为准。
联系电话: 88981387
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关 键 词: 安家费;引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