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职工的住房补贴目前主要有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教职工按不同的人员类别享受其中一类住房补贴:①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教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岗人员享受引进人才的住房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②此前参加工作(包括读研究生)的教职工,如无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
联系电话: | 88981387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资源配置与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 | 住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