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申请公派长期出国(境)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30
研究生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2年或本科毕业后在本校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成回国为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派长期出国人员应回校工作满2年以后才能再次申请公派长期出国。
联系电话: 88981343
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
关 键 词: 长期出国、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