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出国的教职工收到正式邀请信后,在人力资源处官网下载专区下载《浙江大学国家公派出国人员工作安排表》(留学基金委资助人员)或《 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境)人员校内程序审批表》(非留学基金委资助人员)。其中博士后、中层领导、附属医院人员填写专门表格,并按表格说明准备相应材料,交所在院系(单位)并经有关部门会签后交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联系电话: | 88981343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 |
关 键 词: | 出国、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