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的评聘范围为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教师、专职科研人员,以及其他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其中,专职研究员岗位人员及学科博士后只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学科博士后需进站工作2年及以上,在站期间可评审专职研究副研究员任职资格。专职研究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的业绩条件要求为符合《浙江大学专职研究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具体详见人力资源处网页)。
联系电话: | 88981937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 |
关 键 词: | 评聘范围、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