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业绩统计的论文,申报人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所在单位。对作者未将浙江大学作为其第一所在单位的,作如下规定:1.由对方资助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访问、合作科研期间投稿并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统计。2.校外引进人才,进校前已发表或进校前已投稿且进校后正式发表的论文,可以列入统计。3.具有高影响力的合作论文,特别是通过国际合作研究形成的学术论文,经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委员会)讨论,到会人数须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到会人数三分之二的,可以列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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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第一所在单位、业绩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