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调入单位的商调函后,教职工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Z1634进行“网上申请”或使用“浙大钉”APP->“网上办事”->“Z1634:事业编制教职工离职申请”进行“线上申请”,上传商调函;2.教职工(不含教授、研究员)的调动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教授、研究员、长聘教师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调动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研究员的调动申请和审批按人才办公室规定的流程办理;3.本人按调入单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人力资源处给予配合(如盖章、调档、出具证明等);4.收到调入单位的调令即报到通知后,办理离校手续,办妥离校结清手续后,人力资源处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联系电话: | 88981959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
关 键 词: | 商调;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