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职工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Z1634进行“网上申请”或使用“浙大钉”APP->“网上办事”->“Z1634:事业编制教职工离职申请”进行“线上申请”,上传调档函;2.教职工(不含教授、研究员)的离职申请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教授、研究员、长聘教师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离职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批。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研究员的离职申请和审批按人才办公室规定的流程办理;3.离职申请批准后,学校一般自批准的下个月起停薪停保,终止人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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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
关 键 词: | 离校;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