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全职在岗教师校内兼聘: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教师校内兼聘申报表”,先由主聘单位和兼聘单位审批通过,再由学校人资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该流程即将上线线上办理,上线后另行通知)属地机构人员兼聘至校内单位: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大学教师校内兼聘申报表(校地共建单位属地编制教师适用)”,先由主聘单位和兼聘单位审批通过,再由学校人资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其中属地机构的平台百人在该流程开始之前,需在人才办备案通过。
联系电话: | 88982685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属地机构人员 |
经办科室: | 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
关 键 词: | 校内兼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