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因私出国(境)?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53
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含探亲、旅游等)应安排在寒暑期、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可以参考校历安排,寒假及暑期轮休时间以学校两办发的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 88981656
服务对象: 教职工、博士后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关 键 词: 因私出国(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