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事业编制教职工申请校内调动有什么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57
1.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2.新引进教师首个聘期内(不少于三年)不能应聘或转岗至非教学科研岗位;实验、图书资料等教学科研支撑岗位人员在两个聘期(不少于5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申请转岗;思政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且表现良好者,经报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申请转岗;新进校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在首个聘期(不少于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校内流动;3.除组织调动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编制应在同类型管理方式单位间流动。4.所聘岗位有约定的应按约定执行(如:国际化工作岗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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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教职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才聘用与管理中心
关 键 词: 校内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