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关于申报接受2023年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19    阅读次数 :3575

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228号),为做好我校2023年申报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学科条件

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能提供访问学者完成规定任务所需的实验设施和工作条件。

二、接受导师资格

一般应为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系)、各单位请及时征询导师们意见,统一填写《浙江大学各院(系)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xlsx,于202316日前电子版发送到Emailzdxyq@zj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东三教学楼人力资源处104-3办公室,逾期不候。人力资源处将审核汇总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四、其它

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访学时间一般为一年,访问学者访学期间以参加科研为主,根据需要也安可旁听相关课程。未申报2023年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导师,将不能接受2023-2024学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联系电话: 0571-88981879    88981105

附:《2022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导师课题汇总表(填报格式供参考)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