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2022年事业编制实验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3-18    阅读次数 :14651

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副高及以上实验技术人员

1. 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丰富的实验教学、大型仪器研发、应用工程实践、实验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已取得原创性高质量成果,在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3. 工作能力强,能够负责实验室建设、日常管理、运行和维护;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特别优秀者可推荐“求是特聘实验岗”或“求是实验岗”。

(二)中级实验技术人员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间。留学人员须凭学位证书报名应聘。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3.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4. 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应聘人员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养,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同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和岗位其他条件,详见《浙江大学2022年事业编制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考核

报名自2022年3月18- 2022年3月31日止。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反映本人能力、经历的相关材料发至各招聘单位,经初审后,进行考核,择优聘用。对于中级实验技术申报人员,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

考核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各招聘单位后续的通知为准。

(二)考查和公示

考核完毕,各岗位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查对象。招聘单位对考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查。

考查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上报学校,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要求在收到聘用通知书三个月内完成入职工作,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生要求20228月31日前完成入职工作,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或考核、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若有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学校人力资源处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人力资源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8981959  张老师、陈老师。

 

浙江大学

2022318

 

附件1:《浙江大学2022年事业编制实验技术岗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