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学校审定,以下人员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一、具有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1人)
1.确定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管理学院:王家利
数学科学学院:石慧玲
机械工程学院:王芳官
药学院:杜亚男
国际教育学院:沈 丹
2.确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本科生院求是学院:董业凯
3.资格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党委宣传部:柯溢能、周伊晨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来梦婕
4.资格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曹 磊
党委组织部:鲁 莲
二、具有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3人)
1.确定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人文学院:周善东
2.确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黄佳佳
农业试验站:杨 平
三、具有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确定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6人)
图书馆:侯思曼 林如诗 刘梦琪 孟 烨 吴俊洁 徐菁菁
四、具有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确定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人)
信息技术中心:钱喆敏、吴娇娇
五、具有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确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1人)
会计核算中心:张 欣
六、具有主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确定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1人)
校医院:俞大雄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提倡实名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8981743。邮箱:zjuszb@zju.edu.cn。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1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