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1〕20号)规定,结合我校实施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和岗位设置工作的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推荐及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浙财会﹝2019﹞36号)规定的正高级会计师职务申报条件及评审条件,且获得学校正高级会计师职务推荐资格的人员。
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根据《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试行)》,实行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其中,材料评审占比75%、面试答辩占比25%。
(二)申报人员资历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工作业绩与成果、著作论文等申报材料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申请材料
《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下载并打印),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行政职务任职文件、近5个年度工作任期考核材料,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的《会计专业工作总结》以及体现申报对象会计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佐证材料以及相关获奖文件(或证书)等。
《会计专业工作总结》主要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含从事财会专业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描述),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重点反映体现本人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等情况,一般控制在5000字左右。
三、申报程序
1、在财务、审计岗位专职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下载并打印),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及盖章后,与申报材料原件一起于7月8日下班前报送计财处(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88981053/13306523918 地址:紫金港校区东六103-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其中,在杭各附属医院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在册在岗人员,将申报材料于7月8日下班前报送其人事关系所在医院人事科,各医院在学校下半年职称评审统一下达的晋升总名额内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报人事处和计财处各一份。
2、评审推荐人员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相关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咨询联系
计财处 张老师 88981053
人事处 汤老师 88981743
人事处 计财处
2021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