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专家小组审核、述职测评、同行专家评议、学院(系)长聘教职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长聘教职评审委员会和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航空航天学院夏振华具有长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88981133;
邮 箱:zjuszb@zju.edu.cn。
人事处
2021年1月7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专家小组审核、述职测评、同行专家评议、学院(系)长聘教职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学校长聘教职评审委员会和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航空航天学院夏振华具有长聘副教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88981133;
邮 箱:zjuszb@zju.edu.cn。
人事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