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的缴费额由相应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根据相应的征收要求、上一年度缴费基数、上一年度教职工收入增长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我校事业编制教职工的“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如下:
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 保险 | 住房 公积金 |
个人 | 8%,4% | 0.50% | 0 | 1.50% | 不参保 | 12% |
单位 | 20%,8% | 0.50% | 0.20% | 8%+100元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