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办法》(浙大发人〔2017〕24号)、《浙江大学三级、四级职员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党委发〔2012〕70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述职测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工作小组评审通过六级及以下人员,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委员会评审通过四级、五级人员,四级人员由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报教育部备案同意后聘任,现将拟晋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页面详见:
http://hrm.zju.edu.cn:8098/staffRank/publicity_page.html?node=RQGS&year=2018#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至2018年1月5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联系电话:88981610或88981133。邮箱:zjuszb@zj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