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8〕17号)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各附属医院已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设置后,附属医院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职级评聘工作将更多地发挥附属医院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体作用。现将2018年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职级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在杭各附属医院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在册在岗人员。在浙医四院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其他附属医院的人员,纳入其人事关系所在医院进行申报、评审。
在附属医院工作的学校编制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评聘通知进行申报,其中纳入学校“临床医学名师计划”的医师,评聘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按照下述“系列1:附属医院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进行申报。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一)专业技术高级职务
1.评聘通道
各类人员根据其岗位及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分别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附属医院各类岗位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通道为:
(1)卫生专业技术类
从事医疗、卫生、保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
从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教学工作的正高级职务教师可兼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务;副高级职务教师可兼评副主任医师职务。
其中附属医院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人员可兼评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副高级职务人员可兼评高校教师副教授职务。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的“系列1:高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职务”。
(2)科学研究类
从事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评聘高校教师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
(3)其他专业技术类
①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仪器设备运行与共享服务、科研实验(工程)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评聘实验技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务。
②从事工程技术、信息技术、技术支撑与工程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
③专职从事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评聘高教管理研究员、副研究员职务。
④从事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和相关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务。
⑤从事编辑、出版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编审、副编审职务。
⑥在财务、审计岗位专职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务。具体申报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要求,由附属医院在岗位控制比例范围内,由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中评委评审推荐,报学校进行委托评审。
2.评聘名额
各附属医院在岗位控制比例范围内(按实有人数计算),根据申报情况和医院总体发展需求提出本年度医院各系列高级职务的计划晋升正高总数和副高总数,报医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评聘条件
各类岗位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按《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执行。
4.时间进度安排
(1)9月25日17:00前,完成个人申报和材料接收工作。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9月25日之后取得证明材料的符合业绩统计要求的材料可另行补充),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10月12日前,各附属医院完成各系列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下载并填写《2018年附属医院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汇总卫生技术、科学研究及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不含“临床医学名师计划”及兼评人员,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医学院,医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
(3)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学校今年高级职务评聘名额。
(4)11月下旬,医学院组织完成除卫生技术外其他各系列的送审及外评专家鉴定意见回收工作。
(5)12月上旬,各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6)12月中旬,学校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7)12月下旬,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附属医院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及有关评审流程如下(根据所申报的系列,请点击下载相应的通知):
(二)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
各类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由各附属医院根据申报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学历、资历以及医院制定的相应评聘条件等情况择优评聘。
各类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经医院审核确定。由各附属医院发文公布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及聘任人员名单。
三、职员职级评聘
(一)申报对象
在杭各附属医院纳入事业编制及报备员额管理的在册在岗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二)晋升名额
各附属医院在岗位控制比例范围内(按实有人数计算),根据申报情况和医院总体发展需求提出本年度医院各职级的计划晋升数,报学校审定。
(三)申报条件
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职级评聘条件按照学校《浙江大学管理人员职员职级聘任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24号)执行。七级及以下职员职级按各附属医院制定的相应评聘条件执行。
申报人员论文或调研报告正式发表时间截止2018年9月30日,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管理人员职员职级晋升需经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民意测评、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评审或推荐、学校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评审等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
(http://hrm.zju.edu.cn/),选择“附属医院职员职级”模块(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7:00。技术支持联系人:左老师88981343、15224024582)。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下载)并进行填报。
申报信息提交后,申报人员应及时将系统生成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与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获奖证书等,其中调研报告需经两办审核认定,审核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981457,紫金港校区纳米楼416)交至各医院人事科。
2.单位审核
各医院人事科对申报人员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人员申报表在网上公示。请仔细阅读“管理人员操作手册”(下载),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公示等工作。
10月12日前,各医院完成申报人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审核以及组织单位内部测评等工作,填写并打印《附属医院职员职级申报情况及拟晋升计划》(表格下载),经单位负责签名盖章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人事处。
3.10月中旬,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今年各附属医院职员职级五级、六级晋升名额。
4.11月中旬,各医院组织召开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会议,在学校核定的晋升名额内评审推荐五级、六级职员,评审通过七级及以下职员,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
5.各医院人事科填写并打印《附属医院管理人员申报晋升五级职员人选汇总表》(表格下载)、《附属医院管理人员申报晋升六级职员人选汇总表》(表格下载)(以下简称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推荐申报晋升五级、六级职员的《浙江大学附属医院职员职级晋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需征求所在党委意见,将党委意见、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及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评审结果填入申报表,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2月10日前,各医院人事科将评审推荐的五、六级职员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2,李老师,联系电话:88981610,Email: lina2012@zju.edu.cn )。
6.12月底前,学校召开医学院附属医院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小组会议,评审通过五级、六级职员,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
7.所有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各医院发文聘任。
四、其他事项
(一)各类人员在退休当年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职员职级评聘。
(二)各附属医院应在单位网站公布医院制定的各级各类评聘条件。
(三)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附属医院中层管理干部,申请晋升专业技术正高级职务的,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7〕52号)附件13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述职测评初选后,带名额参加相应系列的评审。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