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01    阅读次数 :1788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关于启用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养老险函〔201810号),学校将于8月对事业编制教职工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作相应调整,并进行1-7月差额补收(退)。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封顶线为15273.75元,托底线为3054.75元。

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本次仅对封顶线、托底线范围以外的人员进行调整,并补收(退)1-7月差额;失业保险同步调整,并补收(退)1-7月差额;医疗保险调整已于20187月完成。

 

 

 

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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