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各附属医院、校医院:
根据《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安排的通知》(浙医管中心〔2018〕3号,见附件1)及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临床教学规范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生报名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1月15日至2月4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特别注意:请填写清楚单位(浙医一院,浙医二院,浙医邵院,浙医四院,浙医妇院,浙医儿院,浙医口腔医院,浙大校医院)。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二)现场确认。1月16日至2月9日期间,报考人员将以下证件及材料交各医院人事科审核确认,报名参加2018年度临床教学规范考试人员同时向各医院人事科报名:
1、《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要求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以上证件及材料经各医院人事科审核确认后,方可视为正式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由各医院人事科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二、2月26日前,各医院人事科将《2018年浙江大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临床教学规范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提交人事处人才发展与培养中心及医学院。
人 事 处
2018.1.16
附件1:浙江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考务工安排的通知
附件3: 2018年浙江大学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和临床教学规范考试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