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完善劳务派遣人员基本信息,结合2017年年终工作考核和年终津贴的发放,进行一次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为方便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劳务派遣人员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根据人事处提供的《现有劳务派遣人员情况信息一览表》(以邮件形式发给各单位),各单位各部门人事科或办公室负责人,请及时将本部门所属人员信息按表中所列内容进行核对和补全。核对补全修改后的《劳务派遣人员情况调查表》汇总表信息于11月20日前电子版直接发送到人事服务中心陈赛邮箱(chensai123@zju.edu.cn)。
二、2017年年终津贴核发注意事项
1.年终津贴发放要根据学校考核要求进行,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的派遣员工,各用工部门负责人根据相关项目管理规定,确定相关劳务派遣人员2017年年终津贴的发放额度。
2.前期人事处已进行经费清算,将原临时账号中各用工部门的结余经费反馈到学院(系)人事科,有结余经费的要用于发放年终津贴的用工部门,请填写《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清单》,并在备注栏中说明用谁结余经费支付。直接上报到本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不需要再办理缴款。
3.人事处原临时账号中无结余经费或已采取冻结经费形式的,年终津贴需要办理划转手续的,请填写《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审批划转表》,根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审批,到财务处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进行经费划转。并将已转帐的计划财务处记帐凭单和《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清单》,交回本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
4.各学院(系)或单位人事科或办公室将本单位所属各部门的发放清单统一汇总,于12月25日前将汇总的《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ws@zju.edu.cn,《劳务派遣员工年终津贴发放清单》纸质版和计划财务处记帐凭单交至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21号人事窗口,逾期不候。
5.人事处汇总后交至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年终津贴在2018年1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并按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扣缴的办法扣缴个税。
联系电话:88981150、88981105
浙江大学人事处
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7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