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新进教师的一般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2013-05-23    阅读次数 :20520

由个人应聘或专家推荐,相关学科、院系组织面试、试讲程序,对候选人的教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发展潜力及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估;院系人力资源委员会投票表决后报相应学部,由学部人力资源委员会或相当职能委员会审核、评估并投票后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讨论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