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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学校在人员聘用、人事管理上有什么措施?

发布时间 :2013-05-08    阅读次数 :5115

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合同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晋升、岗位聘任等级调整等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将取消其下一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职员职级及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的资格;不予正常晋升工资档次;不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将在下一年度的一月起停发岗位聘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