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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对话,共促发展――记浙江大学法学与公共卫生跨学科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09-04-30    阅读次数 :853

“法律救赎人的灵魂,医学拯救人的生命”。今天,大学历史上最古老的两门学科——法学与医学共携对话,架起沟通与合作的桥梁。

425,浙江大学法学与公共卫生跨学科研讨会分上下午场次分别在之江校区和梅竺度假村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夏立安副院长发起,是继我院为青年教师开设《法理与判例》这门交叉课程的延伸性学习,是开展法学与公共卫生跨学科研究与合作的研讨型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导师李鲁,浙江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陈坤等十余名医学院教师,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赵丽华主任、李雪云律师应邀出席研讨会。我院副院长夏立安教授主持会议,我院张谷教授、金承东副教授、石毕凡副教授、周江洪博士亦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夏立安教授主持开幕式,介绍本次研讨会的背景及目的,表示旨在促进法学与医学这文理学科之间的跨学科对话,共同研究探讨学科交叉问题。在会上,与会代表就自己的专业特长与研究方向作了自我介绍,增进相互了解。

开幕式结束后,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发言环节正式开始,由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陈坤主持。天卫律师事务所赵丽华主任作题为《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与医疗风险控制》的主题报告。赵主任结合真实医疗纠纷案例,介绍了知情权的法律内涵;并从知情权的落实层面入手,就知情权的告知范围与告知方式作了法律界定与明确。李雪云律师作《医疗案件的鉴定效力》的主题报告。在报告中,她指出,医疗鉴定的效力应仅限于解决个体患者基于疾病诊治行为引起的医患争议。李律师亦认为医疗鉴定非证据形式与证明活动,也非自然科学实证活动,而是社会公共价值判断活动,是准判决点的司法活动。夏立安副院长就《公共卫生与人权保障以艾滋病现象为例》作了介绍,他认为与其说艾滋病现象是个体行为的结果,不如说它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但是诸多社会因素如何成为艾滋病的致因?法律在其中是如何起到了一种桥梁和机制的作用?对于这些问题,夏院长作了简略的分析。

几位发言人的精彩报告博得与会专家的一致认可,并结合现医疗真实情况提出相关问题,就医患关系、医院诊断报告书写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浙江大学医学院博士生导师李鲁教授作了发言。他表示,医学研究中存在许多法律问题,法学介入医学有必然性与必要性,现浙江大学学科交流密切、包容度高的大环境给开展二者之间的跨学科交流提供了便利平台。他也希望能借此跨学科交流,推进医学教育中的法学教育,同时在学术研究平台上加强学术交流并开展共同项目研究。

陈坤教授认为公共卫生与法律交叉明显,与法学从源头上讲是可以相互结合的,且医学无法解决的问题,只能靠法律来解决。

我院张谷教授认为法学与医学这两门古老学科之间的对话的前景是光明的。从法学与金融的跨学科研究为例,如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最终许转化为法律上权利义务与合同的规定,一切商事行为最终要归结到契约层面。在卫生与法律的跨学科领域,不仅有医患关系,此外还有许多可研究的问题,如公共医院的福利性质也会存在契约关系的特殊性,此外还有代理的法律关系等。

最后,经过会议讨论,大会形成如下共识:第一,成立“法律与公共卫生跨学科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研究,为双方开展进一步的合作提供平台,并且就中心的名称、组成人员、项目申请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第二,法学院部分教师加入到医学院“公共卫生法”的课程教学中,以便丰富该课程的内容。第三,由法学院组织专家组成公共政策研究团队,申请由巴德年教授领衔的“中华医学基金会”研究课题。

 

(光华法学院学生通讯社  沈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