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人事处人才办教工部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三)做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找准开展、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组织或者有关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六)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分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本单位党的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照规定做好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发现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的党员事迹,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四)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政策、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三)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

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做好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做好保障和维护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引导党员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做好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工作,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按规定调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五)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应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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