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专题系列宣传学习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4392018/04/10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于2017年1月1日施行,并于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管理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杭州市公安局联合我校共同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法》在高校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了解《管理法》内容,人事处党支部组织大家参观《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知识图片展。

 

通过观摩活动现场布置的板报,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了解了相关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明确了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边界,有利于双方建立起互相信任和良性互动的关系。通过此次学习活动,切实增强了党员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国家安全意识以及反奸防谍意识,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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