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博士后:

为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国际交流,提升博士后培养质量,学校对已推荐申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3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未获得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开展资助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推荐申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2023年度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的学科博士后;

2.按申报项目计划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二、资助经费

学科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从人力资源处博士后专项经费出资,用于报销参加国际会议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视参会者实际出资额给予适当资助,资助额度在2万元以内,如一次性报销后资助经费有结余,收回到人力资源处博士后专项经费。

三、提交材料

1.20231121日前,申请人将《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交院系人事科。

2.20231124日前院系将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并提交至人力资源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附件:博士后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申请表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