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发人[2012]20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部门:

孙威10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博士后研究任务,楚佳奇擅自出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以及《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92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孙威11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作退站处理。

 

附件:给予退站处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单

 

浙江大学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给予退站处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博管会编号

单位

流动站

退站原因

1

孙威

52342

机械工程学系

机械工程

超期

2

李烨

53359

公共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超期

3

徐良

59167

公共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超期

4

朱华成

63327

公共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超期

5

李刚

65913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超期

6

古利平

65914

公共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超期

7

王涛

70323

光电信息工程学系

光学工程

超期

8

周红阳

65919

光华法学院

法学

超期

9

汤杨

5705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超期

10

于杰

63277

科学技术研究院

药学

超期

11

楚佳奇

79038

动物科学学院

生物学

擅自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