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2年度拟选派50(视港方遴选情况可适当增加),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

(一)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向所在的院系人事科递交申报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申请人填写《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和《申报表》电子版一同交所在院系人事科。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院系认真审核汇总,并填写《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和《香江学者计划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交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电子版发博后办邮箱(bohouban@zju.edu.cn

(二)人事处审核材料并汇总后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报中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由推荐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四、派出手续办理

(一)香江学者计划入选者与推荐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二)非在站博士后按规定办理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博士后进站手续;

(三)学校按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程序办理因公出境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1232,逾期不再受理。

2联 系 人:赵雪珍 罗若群

  电    话:88981453 88981423

  EMail : bohouban@zju.edu.cn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doc

       3“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