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派遣员工离职后离职证明如何开具?

发布时间 :2023-08-23    阅读次数 :34
人才派遣员工离职当月,若险金缴至当月,离职证明在次月初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22号江南人才浙大服务中心窗口开具离职证明;若当月险金不缴工资不发,办理离职手续当场可同时开具离职证明。
联系电话: 88206704
服务对象: 人才派遣员工
经办科室: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关 键 词: 人才派遣;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