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博士后:
为吸引国内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0〕1号),2020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2020年全国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国内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拟进站的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入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门类或心理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3. 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4. 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5.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19年1月1日(含)以后获得博士学位,并于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9日(含)之间进站,且之前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只能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6.申报项目须符合优先资助研究领域(附件1)。申报项目不能为涉密项目。
7.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8.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浙江大学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 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10. 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
2020年2月8日-2月29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网上申请2月29日截止。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
以下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模板见附件2)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模板见附件3、4)。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原件扫描件。
(2)按上述第2点要求,将纸质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于2020年2月29日前提交到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申报人数的40%,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2)人事处博后办审核后于2020年3月10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专家评审。4月下旬,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公布获选结果。
(4)所有申请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为鼓励招收世界一流大学毕业的博士和本校跨学科优秀博士进站,优化新进博士后人员结构,入选“博新计划”的非本校或本校跨学科进站博士后,计划期内享受“博新计划”资助外,学校再配套增加津贴5万元/年,“博新计划”资助期满后仍在合同期内且表现优秀的人员,继续按全国博管会“博新计划”日常经费资助标准(20万元/年)发放工资,直到聘用合同期满。
请各院系做好“博新计划”宣传工作,动员优秀博士毕业生和知名教授积极参与,做好“博新计划”的推荐申报。
人事处博士后办公室联系人:卢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8981423。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博士后基金管理处联系人:张永涛,联系电话:(010)62335395
附件: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