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9〕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学科条件
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能提供访问学者完成规定任务所需的实验设施和工作条件。
二、接受导师资格
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在职教授或研究员,有在研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且经费充足。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系)、各单位征询导师意见,统一填写《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请表.xlsx》,于12月5日前电子版发送到Email:ws @zj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东三教学楼人事处104-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人事处将申报计划审核汇总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教育部备案。
四、其它
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访问学者访学期间以参加科研为主,经导师同意可以协助指导研究生、承担部分课程辅导,参与编写教材或实验室等相关工作,根据需要也可旁听相关课程。未申报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学科、专业和导师,将不能接受国内访问学者。
联系电话:88981105 88981879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9年11月17日
附件:《2019年浙江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xls》(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