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单位、国内访问学者:
根据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国内访问学者进入考核结业阶段,请学院(系)、各单位、各位访问学者认真总结,做好结业准备工作,现将各类访问学者的结业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填报要求
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考核登记表》,同时填报《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
2.“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根据教育部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和总结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9〕2号)要求,填写《教育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同时填报《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
3.一般访问学者如派出单位无具体要求,填写《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
4.少数民族特培学员根据人社部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填写《少数民族特培学员学习情况鉴定表》,同时填报《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
5.访问学者考核表或少数民族特培学员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对其在学校研修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各学院(系)、各单位签署意见后递交。合格者由各职能部门颁发相关证书。
二、结业离校办理
1.办理离校规定时间为:7月1-5日,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需提前说明。
2. 凭《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离校登记表》办理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将考核表或鉴定表(纸质版一式3份)、离校登记表一并递交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浙江大学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5室22号人事窗口。
3. 所有人员填报的《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电子版于7月5日前发送到邮箱:zdxyq@zju.edu.cn。
三、其他
访问学者结业典礼拟安排在6月底,进行总结交流并颁发“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请大家安排好时间积极参加。不能参加者结业证书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事窗口领取。“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少数民族特培学员证书分别由中组部和人社部颁发。
联系人:徐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879 88981105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