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我校综合办学和学科优势,为国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更多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教育部要求,2019~2020学年继续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来校进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校或科研单位的学术骨干。
二、申请办法与时间
1、申请办法
申请人员根据《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目录》选择导师,并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寄至浙江大学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或将单位签署意见后的申请表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ws@zju.edu.cn。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访问学者分别以教育部推荐选送的为准。
2、申请时间
通知发出后即开始受理,申请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以邮戳或邮件发出为准),我校根据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和指导教师的意见,确定接受人员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前发出。
三、访问期限及要求
访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每年9月份入学(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访学期间应全脱产来我校进修(不再参加原单位的教学、科研工作),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按计划完成预定任务。
访问学者实行导师负责制,访学期间参与导师所在课题组活动,访问工作结束,进行结业考核,访问学者应对个人访学期间的研究、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原则上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科研报告。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四、收费标准
访问学者进修费每学年11000元/人, 住宿安排学生公寓(4800元/学年/2人间)。
五、其他
查询接受导师相关信息请登陆浙江大学教师个人主页,网址:
联系人:汪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981105 88981879
浙江大学人事处
2019年4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