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含探亲、旅游等)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公休假日及法定假日,由所在院级单位批准。其中在公安局登记备案的人员,根据学校规定按管理权限履行校内报批手续。
1.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可以按照各个院系(单位)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批。
个人申请,院系(院系)审批,具体表格和审批流程可以参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Z1887在职教职工因私出国(境)事项办理(http://xwfw.zju.edu.cn/Z1887)。
2.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
中层领导干部出国(境)按照组织部要求进行线上审批。个人申请、院系(单位)、组织部审批。
具体审批流程可以参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Z1234中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 事项办理(http://xwfw.zju.edu.cn/Z1234)。
3.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按照保密办公室要求进行线下审批。
个人申请,院系(院系)审批,人事处审核、保密办审批。
具体表格和审批流程可以参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Z1232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事项办理(http://xwfw.zju.edu.cn/Z1232)。
4.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
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可以按照各个院系(单位)要求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批。
个人申请,院系(院系)审批,具体表格和审批流程可以参考行政服务办事大厅Z0085劳务派遣人员因私出国(境)相关手续办理事项办理( http://xwfw.zju.edu.cn/Z0085)。
5.相关依据
1.人事处关于调整教职工因私短期出国(境)手续办理事项的通知
2.《浙江大学关于加强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浙大发人〔2014〕52号